公告(刘世荣)
首次发布时间:
2020-06-28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03执恢424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603执恢424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利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2009-016980
房:0137397 |
刘世荣 |
土地证
房产证 |
|
德阳市虹山街131号雅河小区1栋1-5-1号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