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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刘燕)

首次发布时间: 2020-07-06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03执2157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603执2157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0006269 刘燕 不动产权证 510601001004GB00193F00040158 德阳市鞍山路123号东汽馨苑二期B区4栋1-20-6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