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公告(张勇)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2-23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旌民初字第4360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603执2702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川民再621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川06民终341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函(2020)川0603执2702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C0063798 1-1号
(2015)13018
张勇 住宅   德阳市庐山南路三段23号东汽馨苑44栋2-5-3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