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明柱)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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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李相芬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因病在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世,现其配偶申明柱名下夫妻共有位于德阳市珠江西路300号金秋花园B-10幢1-402号,房产证号:0047922,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3第B14106-19222号的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3楼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91/92号窗口)提出异议。本公告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申明柱继承相关事宜,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人:段贤菊 蒋国蓉 电话:0838-2305879
特此公告。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