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公告(郭会琼)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3-17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0603执150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603执150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189号 郭会琼 不动产权证   德阳市渭河路9号万兴花园系列之三.旌湖阳光四组团5栋1-5-3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7日    

上一篇:公告(林继明)

下一篇:公告(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