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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5-08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声明
 
        德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2011)第0010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权利人德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以上不动 产权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并予注销,不再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