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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先立权,先锋)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5-08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恢32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03执恢32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0005492
先立权
先锋
不动产权证 510601006003GB00017F00010016  德阳市华山南路一段8号附4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