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杨会,何福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7-08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会,何福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1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会,何福       
联系电话:15162216143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