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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冶金轴承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7-13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省冶金轴承厂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1992)第18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省冶金轴承厂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