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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刘玉芳)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9-07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C0128505

刘玉芳

房屋所有权

510601001004GB00193F000100005 德阳市鞍山路123号东汽馨苑二期B区1栋1-5号 根据2021川2002执恢1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