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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耐火材料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1

首次发布时间: 2021-11-0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德阳耐火材料厂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1997)第612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阳耐火材料厂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