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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1-12-02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德旌区天元镇国用(2011)第08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