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四川宏丰创工贸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1-12-16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0603破12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府国用(2014)第05027号 四川宏丰创工贸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杨柳村七组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