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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2-03-0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2003)第223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