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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晖)

首次发布时间: 2022-06-0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7执31号之二十;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7执31号之三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C0040002、 土:2012-002396 李晖

     房产证、土地证

510601003001GB00075F00010612 德阳市龙泉山北路299号鑫恒·香诗美林1栋8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