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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林冬梅、胡为为)

首次发布时间: 2022-06-0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82执87号之五;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82执87号之十七,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 林冬梅、胡为为

 

510601006002GB00151F00140437 德阳市黄山路一段309号上官锦城地下室(-1)-333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