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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沈语晨、沈语诺、陈琳、沈绍芳)

首次发布时间: 2022-07-0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03执恢482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恢482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33708号

沈语晨、沈语诺、陈琳、沈绍芳

  不动产证

510601001005GB00003F00050088 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215号保利国际城纽约郡B区5栋1-22-4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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