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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力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2-09-08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新力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2003)第B689-21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新力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