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四川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2-11-30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2016)第097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