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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3-01-19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艳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2019)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16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