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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唐秀芳)

首次发布时间: 2023-05-05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603执恢353号之三;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603执恢353号之三,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德房权证德阳市字第C0127851号;
土地证:德府国用(2014)第16385号
唐秀芳 房产证、土地证 510601001002GB00085F00040651 德阳市宝山街1号金湖名城二期4栋1-27-6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