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603执恢65号之五;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603执恢65号之五,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德阳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138690号; 土地证:德府国用(2009)第002047号 | 姜智垚 代传芸 | 房产证、土地证 | 510601004002GB00084F00010079 | 德阳市华山北路17号华山大厦3-6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