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
根据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26民破1号文,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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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府国用(2010)第026619号 | 德阳市阳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 510601003003GB00139W00000000 | 德阳市龙泉山路与翠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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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