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静梅) | ||||||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603执恢522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603执恢522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房权证德阳市字第0078433号,德府国用(2005)B30071-53060号 | 张静梅 | 产权证 | 510601004001GB00003F00020080 | 德阳市泰山北路二段354号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
上一篇:公告(李真霖、汤玉琴)
下一篇:公告(杨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