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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3-12-22 打印

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市区国土抵(99)143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阳市旌阳区红光村八组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