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付小彬) | ||||||
根据: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307执恢165号,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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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C0048014;2012-009617 | 付小彬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4004GB00075F00030635 | 德阳市青山巷81号锦绣上城3号楼3栋2-6号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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