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绍波 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2017)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140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宁绍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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