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德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1999)第75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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