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因保管不善,将:D004198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2024年6月6日
上一篇:公告(苏明)
下一篇:关于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安全加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