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民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德府国用(2011)第0086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民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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