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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江华俊、江铃)

首次发布时间: 2024-08-07 打印

江华俊、江铃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江华俊、江铃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415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华俊、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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