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俊、江铃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4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华俊、江铃
2024年8月7日
上一篇:公告(叶娟)
下一篇:公告(缪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