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袁颖娴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475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勇、袁颖娴
2024年8月16日
上一篇: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下一篇:公告(赵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