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2)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1597号
邓元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南街1号意品4栋2-14-2号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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