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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吴 放)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7-3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03执恢114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603执恢114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0088225
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6)第B42090-65207
吴放 土地、房屋   德阳市河东区佛山街1栋2-2-3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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