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黄春梅) | ||||||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603执恢206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03执恢206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35607号 | 黄春梅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3001GB00157F00050017 | 德阳市千山街二段159号5栋2-4-2号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
上一篇:公告(吉竹金)
下一篇:公告(包艳、周思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