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包艳、周思杨) | ||||||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603执426号之四;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03执426号之四,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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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4854号 | 包艳、周思杨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1GB00317F00120010 | 德阳市鞍山路68号力创.天籁福12栋1-3-2号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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