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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建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4-01-19 打印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6执46号之三;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执46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4-B21504-24342;0058818高建明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2GB00089F0040043德阳市岷江东路195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