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03执恢142号之二号文,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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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府国用(2010)第020820号 | 代传芸 | 国有建设用地 | 510601006006GB00008W00000000 | 德阳市城区乡风光村(广黄公路西侧) | |
2 | 德市国土他项(2015)第00570号 | 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 | 510601006006GB00008W00000000 | 德阳市城区乡风光村(广黄公路西侧) |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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