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67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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